【山西】太原市燃气锅炉超低氮革新补贴标准
2018-11-01
凭据山西太原印发关于推进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革新和燃气锅炉低氮革新的通知,该市燃气锅炉低氮革新补贴步伐内容如下:
1、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及以下燃气锅炉。
方法一:通过更换低氮燃烧器,加装烟气回流装置的方法进行革新,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燃气锅炉容量小于即是4蒸吨:低氮天然气锅炉补贴资金=2×锅炉容量+3.5(万元)
(2)单台燃气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低氮锅炉奖补资金=1.5×锅炉容量+6(万元)
方法二:通过整体更换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
(1)单台锅炉容量小于即是4蒸吨:低氮锅炉奖补资金=2.6×锅炉容量+7(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大于4蒸吨:奖补资金=2.5×锅炉容量+8(万元)
2.单台锅炉容量20蒸吨以上燃气锅炉。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削减幅度大于即是50%,且浓度值低于30毫克/立方米的项目,凭据革新投资额的30%给予奖补资金;
3、2017年12月31日以后新建燃气锅炉,应抵达太原市关于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排放标准要求,但不享受低氮燃烧奖补政策。